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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体会:以有效发现问题线索 提升纪检监察工作“质”与“效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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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陕西锌业|2025/9/26 16:36:00|作者:贾瑞华|人气:13

近期,有幸参加了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组织的“企业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培训班”,就风腐同查同治、审查调查谈话策略与方法、企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、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。现结合学习心得和工作实践,就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如何有效发现问题线索这一课题,在发挥信访举报“主渠道”作用外,从日常监督、案件查办、协同监督三个维度,谈几点认识和体会。

一、做深做实日常监督,在“常态”中捕捉“异常”

日常监督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和前沿阵地,必须将监督融入日常、做在经常,练就发现问题的“火眼金睛”。

一是突出监督重点,精准靶向发力。要有政治思维,紧盯“关键少数”,特别是各级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成员,关注其履行管党治党责任、执行民主集中制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情况。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如项目决策、产权交易、物资采购、招标投标、工程建设、财务管理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,深入排查廉洁风险点。紧盯“三重一大”决策事项,监督决策过程是否规范、执行是否走样、结果是否达标,从源头上查看是否存在“异常”。

二是丰富监督方式,拓宽发现途径。综合运用谈心谈话、列席会议、调研走访、查阅资料、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,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。例如,通过与中层干部的常态化谈话,既能了解生产经营情况、传导责任压力,也可能发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;通过深入一线调研走访,既能了解基层管理现状,还能倾听职工群众心声,掌握第一手资料;通过对关键领域的专项检查,既可以排查管理环节的突出问题、又可以洞察廉政风险与隐患。

三是注重分析研判,提升监督质效。对日常监督中收集到的信息、数据、反映进行定期汇总、综合分析和研判甄别。从看似寻常的业务流程、工作细节中发现异常现象,从职工群众的街谈巷议、网络舆情中捕捉有价值的信息,从财务数据、生产数据、业务数据的比对分析中找出疑点,由表及里、去伪存真,将零散的信息转化为可查性强的线索。

二、深化拓展案件查办,在“个案”中深挖“串案”

查办案件本身就是发现问题线索的深化过程,决不能就案办案、一查了之,而是要发挥其穿透和拓展作用。

一是强化“一案双查”与倒查追溯。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,既要查清当事人的问题,也要倒查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到位。同时,沿着资金流向、业务链条、人际关系网等进行深度追溯,查明问题发生的深层原因和关联因素,往往能带出新的问题线索。

二是注重讯问询问与证据挖掘中的线索。在审查调查过程中,高度重视与涉案人员的谈话突破,以及与外围知情人的核实了解,从中发现关于其他人员、其他问题的蛛丝马迹。同时,还要仔细梳理分析书证、物证、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,挖掘隐藏的、关联性的问题信息。

三是做好案件总结与类案分析。每查结一起案件,都要进行深入剖析,总结发案规律、特点以及监督漏洞。通过对类案、串案的分析,可以揭示某一领域、系统或时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,从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线索摸排和专项治理提供方向,实现“查处一案、警示一片、治理一域”的效果。

三、贯通协同各类监督,在“合力”中提升“效力”

单打独斗力量有限,必须强化系统观念,推动各类监督力量整合、监督流程契合、监督信息融合,形成发现问题的强大合力。

一是强化内部协同。加强纪检监察机构与企业内部巡察、审计、法规、财务、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作配合。建立健全信息沟通、线索移交、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。例如,巡察报告、审计报告、法律体检报告、合规检查报告中往往蕴含着重要的问题线索,必须畅通移交渠道,及时研判处置。

二是深化上下联动。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下级纪检机构的指导,通过交办、督办、联办等方式,帮助基层纪检机构提升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。下级纪检机构要主动向上级请示报告,对重要线索及时上报,争取支持,形成系统内上下贯通、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。

三是推动内外衔接。积极与地方纪委监委、司法、审计等外部监督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。做好线索双向移交、联合调查、协助核查等工作,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和权威手段,破解企业纪检机构在调查手段、权限等方面的局限,提升发现和查处复杂问题的能力。

总之,有效发现问题线索是一项需要持续探索、不断深化的系统工程,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深耕日常监督“责任田”,也要打开案件查办“突破口”,更要打好协同监督“组合拳”,只有这样,才能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有效性,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纪律保障。